传递避疫良方 江苏闫琳再被枉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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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就因为一张真相币传递躲避瘟疫的良方,二零二二年三月七日法轮功学员闫琳女士被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政保支队绑架,二零二二年七月下旬,被大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目前她仍被非法关押在大丰区看守所。

闫琳今年五十五岁左右,退役军人,原盐城市盐都区皮肤病防治所医生。修炼法轮大法后,她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工作单位,闫琳朴实敬业的作风得到所有认识她的人的一致公认,她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闫琳被非法关押地下室、看守所、洗脑班、两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倪祥珍女士使用真相币传递避疫良方,被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政保支队绑架。三月七日,闫琳也被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绑架。闫琳被非法关押一段时间后,被所谓“取保候审”而回家。

二零二二年六月,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找闫琳去作笔录后,她被构陷到大丰区法院。二零二二年七月下旬,闫琳被大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现被非法关押在大丰看守所。

以下是闫琳女士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份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闫琳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工作单位非法关押地下室迫害一个多月。

二零零七年秋,闫琳向民众讲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盐城市盐都区“610”和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国保大队恶警联合绑架。闫琳被非法关押在盐城看守所一年,后被盐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闫琳回家后,警察经常跟踪、骚扰不断。

二零一一年七月初,盐城市盐都区“610”人员通过强迫她的工作单位、诱骗她丈夫,以谈话为名,将闫琳骗到盐城市万隆宾馆,非法关押,强制洗脑迫害十天。

闫琳因被非法判刑,失去了原有的工作待遇。因为中共对法轮功的造谣诬陷和对闫琳等法轮功学员被关押迫害,给她丈夫带来极大恐惧和压力,原本和睦的家庭受到冲击。她丈夫经常性打骂折磨她,近两年之久。闫琳忍住心中的泪水,用大善大忍的态度善待公婆,丈夫被感化,才对她逐渐好转。

如今,善良的闫琳坚持信仰真、善、忍,再度遭到中共盐城市公检法非法判三年,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大丰区看守所。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

盐城市盐都区政法委
书记:陈育群
盐城市大丰区政法委
书记:钱勇

盐城市大丰区法院
院长:王如平
刑事审判庭庭长:朱剑媚
法官朱剑梅:13851003814、季顺江:13962092882

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
检察长:王冰
公诉科:0515-83515096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
局长:王柱军
政保支队队长徐志良,传真:0515-8356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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